【於慶中/綜合報導】社群平台《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的一款手機應用程式,涉嫌在並未充分告知情況下秘密收集使用者資訊,先前遭到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提出民事訴訟,澳洲聯邦法院周三(26日)裁定,Meta需繳交2千萬澳元(約台幣4.22億元)罰款,同時支付40萬澳元(約台幣845.4萬元)的訴訟費用。

綜合《路透》與《澳洲人報》報導,Meta公司的前身「Facebook, Inc.」在2016年初至2017年底期間,透過社群平台《臉書》向用戶推銷一款聲稱可保護使用者個資安全的「虛擬私人網路」(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應用程式《Onavo Protect》,但此程式卻會收集包括使用者位置、使用其他應用程式的時間長短、以及瀏覽網站紀錄,並用做自身的商業用途以獲取廣告利益。

VPN可透過網路使用者的電腦提供不同的IP位址,來隱藏使用者身份。ACCC在2020年12月16日正式對Facebook公司提起法律訴訟,而《Onavo Protect》也已在2019年2月安卓(Android)平台的《Play商店》下架。

澳洲聯邦法院法官亞伯拉罕(Wendy Abraham)在書面判決中表示,Facebook公司使用《Onavo Protect》收集用戶使用其他智慧手機應用程式時的位置、時間長短、頻率以及曾訪問的網站,以用於其自身的廣告目的。「並未在事先對用戶披露,恐導致數以萬計的澳洲消費者在下載、使用《Onavo Protect》前,無法針對資訊將被收集的狀況做出明智的選擇」。

判決書指出,由於該應用程式在澳洲被下載了271220次,每次違反《消費者法》(Consumer Law)都可被處以110萬澳元(約台幣2323.2萬元)的罰款,法院可能對Meta處以數千億澳元的罰款,但「這些違規行為可以被視為單一行為」,於是在被告與原告ACCC的同意下,以「具有足夠殺傷力,確保罰款金額不至於僅被視為一筆開展業務的可接受成本」的原則,判處Meta罰款2千萬澳元,並需負擔ACCC的訴訟費用40萬澳元。

投放廣告侵犯用戶隱私 臉書母公司Meta遭重罰127億元

臉書母公司Meta涉投放廣告侵犯用戶隱私,遭重罰127億元。資料照片,翻攝自Meta官方《推特》 【於慶中/綜…

Meta近期傳出多起與使用者隱私的訴訟案件,已在世界多地遭到罰款。該公司去年的全球收入達1160億美元(約台幣3.74兆元),稍早發表聲明表示,ACCC已經了解「Meta從未企圖誤導客戶」,「在過去數年中,我們已開發了工具,讓用戶能夠更加透明地控制自己的資訊將如何被使用」。
ACCC主席凱斯哥特列博(Gina Cass-Gottlieb)也透過聲明表示,澳洲消費者應該能夠根據該公司對資訊處理方式的明確訊息,做出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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