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全聯併購大潤發通過了!公平會今天表示,各界矚目全聯公司擬取得大潤發95.97%股份的結合案,13日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但附加負擔,以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全聯認為本結合案有提升營運效率、增加商品之調度效率、減少店面缺貨率,及提升客戶滿意度之規模經濟及範疇經濟綜效,未來仍維持雙品牌對外營運。
不過供貨商及外界有疑慮,擔心兩大事業結合後,會讓市場過度集中,有沒有可能結合後調漲價格,讓消費者荷包縮水,甚至有不當新增或提高各種附加費用的問題。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本案雖未禁止結合,但經過審慎評估後,為消弭限制競爭的疑慮,並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可透過對申請結合事業附加下列負擔解除疑慮:
一、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不得任意調漲價格。但非因參與結合事業之原因,例如供貨商本身成本結構改變之漲價等,不在此限。
二、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三年內,維持全國各門市價格一致為原則之全國訂價政策,並針對各地區競爭情形得再調低價格。
三、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對於個別供貨商所取得之附加費用,不得任意提高。但基於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不在此限。
四、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三年內,全聯對於其供貨廠商不收取商品上架費、新點贊助費。
五、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三年內,對於年度供銷制度之變更及交易條件的修正,不得更為不利。若有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應由供貨廠商選擇及決定是否使用該項服務,且須事先取得同意。
六、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刪除供銷合約中有關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之約定。
七、結合實施起三年內,於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成果報告送交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