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相關修法,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規範,包括騎機車使用手機、汽機車駕駛人抽菸、公車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等,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項輕微違規未來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草案也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

交通違規記點、檢舉新制去年上路後引發部分駕駛人抗議,許多民眾及團體反映記點引起生活及生計的民怨。對此,交通部針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正,今日送行政院院會討論,並於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交通部會後指出,去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施行後,確實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全年死亡人數也較2022年下降,但也因同時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點項目,致案件量暴增,1年內累計達12點即吊扣駕駛執照,各界反映已嚴重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權,並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

交通部指出,由於民眾檢舉制度已與當初彌補警力不足立法目的不符,而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工程設施尚未完備衍生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因此提出修法。現有59個違規項目開放民眾檢舉,未來將限縮10項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不予民眾檢舉。《 客新聞 HakkaNews》為大家整理出來10項輕微違規,未來不開放民眾檢舉:

不開放檢舉交通違規10項事件。客新聞製圖

草案也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且駕駛人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等同扣抵違規點數4點。

交通部也強調,修法雖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亦不會有處罰漏洞;各類駕駛人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違規行為,均須處罰鍰,並依情節依條例規定併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處罰。

對於政院修法輕微違規不得檢舉,行人路權團體日前曾表示,不排除近期再次發起街頭抗爭行動;交通部長王國材4日受訪時則回應,「道安跟民怨之間必須找到一個平衡點」,目前先採微罪不記點、不接受民眾檢舉方式來處理,後續送立法院過程仍會繼續討論。

不是什麼都可以檢舉唷!
#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相關修法,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規範,《 客新聞 HakkaNews》為大家整理出來10項輕微違規,未來不開放民眾檢舉。
交通部

客新聞 HakkaNews 發佈於 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相關閱讀:

連開車都要看書?國道警察:死亡車禍「駕駛分心占4成」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指出,今年1月到2月國道死亡車禍比例,因恍神、緊張、飲食、拿物品或使用手機等分心駕駛共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