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花蓮縣政府促進消費與經濟發展,編列十億元經費,將於10月12日發放每位花蓮縣民每人3千元振興券、共有32萬縣民可領取,縣府今天公開振興券樣式及防偽辨識,使用期限由原訂2024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5年2月28日。
花蓮振興券委託中央印製廠印製,本月初運抵花蓮,最近完成點驗、分裝及各項準備工作。
花蓮振興券分200元及500元兩種面額,正面都有花蓮縣徽圖示及英文HUALIEN字樣,背面有花蓮縣地圖;200元面額是藍綠色,正面有蓮花圖案;500元面額為粉藍色,正面是朱鸝圖案。
除了振興券樣式,還有防偽辨識4步驟,分別是:看(振興券面上皆隨機分布防偽纖維絲,且迎光透視即能看到連續性浮水印)、照(紫外光源照射下,振興券正面會產生螢光反應,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掃(振興券正面皆印有QR Code與唯一序號,只須使用手機掃描此QR Code,即進入至官方驗證頁面,確認是否為官方編碼;另外,掃描QR Code或輸入序號即能確認此振興券是否已兌付,若為已核銷兌付則無法繼續使用)、刮(振興券背面設有防偽塗層,使用硬幣輕刮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
振興券相關領取、使用規定已公告,只要是基準日2024年4月3日設籍花蓮縣的縣民、居留或定居地址在花蓮縣的外籍配偶或陸港澳籍配偶,都可以領取3千元振興券。
發放日期為10月12日起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振興券適用於餐飲、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並同時享有多個店家及場域加碼優惠方案,歡迎鄉親到縣內實體店家消費使用,增加振興券流通機會,創造更多經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