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今天(27日)縣務會議通過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2025年一月一日起,將請領生育津貼的設籍年限減半,同時加倍發放生育津貼補助金額、每位新生兒發放生育津貼2萬元。
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1998年7月1日開始施行,曾歷經10次修正,最近1次修正是2023年12月29日,縣府為落實照顧家庭及婦幼福利、提升生育率、鼓勵新生兒設籍苗縣,再度進行第11次的修正,縮短生育津貼請領的設籍條件、縮短死胎或自然流產婦女請領的設籍條件,同時調高生育津貼補助金額。
今天縣務會議通過的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將從202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為鼓勵新生兒設籍苗縣,修訂新生兒父或母的設籍條件,由現行一年限制,放寬為設籍苗縣持續六個月以上,即可申請生育津貼。
同時調高生育津貼補助,202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每位新生兒補助生育津貼由現行的一萬元、加倍提高為二萬元。另外,死胎或自然流產婦女申請津貼的設籍條件,也將原須設籍苗縣七個月以上的規定,縮短為六個月以上,且持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發給一萬元津貼。
內政部2024年1-7月人口淨遷入資料顯示,苗栗縣是全台非六都遷入人口正成長第三名,人口淨遷入增加的主要關鍵在於科技業帶動就業、房價相對親民、聯外交通便利等因素。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要吸引更多人口移入,不僅需要福利政策加持,更需要產業進駐增加就業機會,請各局處持續努力,讓家鄉更好,環境更好,人才留得住,人潮才會進來。
目前全台各縣市都有生育津貼,各縣市設籍限制不同,第一胎的生育津貼金額在8千元到3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