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新聞/綜合報導】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Nathan Law),日前被香港當局列為「指明潛逃者」之後,不僅對他們本人施加撤銷護照等多項限制,其在港家人亦受到打壓。其中,羅冠聰母親居住的公屋近日被當局收回。去年中,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曾公開表示,會對羅冠聰等海外通緝犯「窮追猛打」。
羅冠聰離港前與母親等人居住的公屋,位於大嶼山東涌逸東邨。他離港後,這個公屋由其母親等家人居住。本月3日,香港房屋署證實收回該公屋,並於媒體詢問原因時強調說,是因為相關租戶曾欠租、違反租約,因此今年3月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並收回房屋。
上週初,香港保安局宣稱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把羅冠聰等6名在英港人列為「指明潛逃者」,對他們施加多項限制,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或處理資金、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也就是不能有租屋交易。到了昨天,香港房屋署證實收回羅冠聰及家人在港的舊居公屋。目前不知道羅冠聰在港家人的去向。
羅冠聰是香港泛民主派年輕一代的新力軍,2014年「占中運動」爆發前參與學運,其後在運動中扮演重要角色。2016年4月10日,羅冠聰與黃之鋒、周庭等人成立新政黨「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作為民主運動的最高綱領。23歲時,羅冠聰成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但隨即因宣示風波喪失議員資格。
2019年「反送中運動」爆發,2020年,羅冠聰證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離港,表示自己「已有走到國際的準備」。2023年7月初,警方國安處通緝羅冠聰等8名海外港人,並各懸賞港幣100萬元,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在公布一週後,港警即帶走羅冠聰的父母及兄長問話,訊問他們有無向他提供經濟援助,以及是否作為他在港的代理人。3人錄取口供後,獲准離開警署。
羅冠聰日前接受《德國之聲中文網》專訪時說,在他流亡海外後,港府就不斷滋擾他的前同事、家人,以致他們也被迫做出一些反應,讓他的內心產生巨大的愧疚感。「我正在做一些我認為是公義跟正義的事情,但很多隨之而來的負面後果,是要你身邊的人去承擔的。」
香港特首李家超當時曾說,當局將會用盡所有方法追捕羅冠聰等人,也會追究向他們提供資金或協助之人的責任,並指警方已收到一些相關資料,將會繼續「窮追猛打」。
本月12日,港府將6位現居英國的民主運動人士列為「指明潛逃者」,分別為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前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與社運人士劉祖廸、霍嘉誌、蔡明達及鄭文傑。
美國、澳洲、英國和歐盟等紛紛對港府此舉表達譴責與關切。本月14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說,「香港當局試圖透過在境外主張其最近制定的基本法23條,不斷進行跨國鎮壓行動。」對此美國持續關切,並呼籲香港官員「立即停止恫嚇與壓制異議人士表達意見的行為」。
澳洲也表示「對權利與自由遭到侵蝕感到擔憂」,又指香港國安相關法律「影響範圍廣泛」,包括在澳洲的人也會受到影響。英國主責印太區域事務的外交副大臣屈維里安(Anne-Marie Trevelyan)則說,撤銷護照是「香港當局令人遺憾的最新決定」。她在社群媒體X(原Twitter)寫道,「訴諸這類法律措施審判並懲罰在英國的言論自由,令人無法接受。」
歐盟(European Union)發言人說,撤銷護照與其他針對運動人士所祭出的措施,「似乎證實了我們對香港當局在境外動用國安相關法律壓制異議的擔憂」。加拿大也提出警告,稱香港法律廣泛定義危害國安的行為,導致執法越權。渥太華指出,「香港當局試圖在境外執行其國安相關法律,加拿大深感遺憾,且將反對任何在加拿大境內執行這些法律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