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涉用AI換臉技術,將119名女性名人「換臉」製作色情影片牟利,不法所得高達千萬;二審判小玉應關5年,另1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昨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網紅「小玉」朱玉宸(中)涉用電腦軟體剪接變造知名人物成色情影片牟利。中央社

網紅朱玉宸(29歲)藝名小玉,早期與弟弟一起拍攝以吉他翻唱歌曲的影片崛起,後拍攝許多開箱、生活實測等影片竄紅,並於2018年3月9日頻道訂閱人數突破100萬人,成為台灣第12位達成100萬訂閱的Youtuber。

不過竄紅的小玉越走越偏,2021年小玉開始用深偽技術(Deepfake)將國內知名人士的臉部影像置換成色情影片,並在網路上販售,獲利千萬。

而小玉的犯行會被揭露是因2020年10月,一名網紅奎丁拍片指控自己在Telegram群組的「台灣網紅挖面」被換臉成A片女主角,而警方接獲檢舉後追查,發現網路上流傳多名網紅名人的不雅影片,但經確認都是利用深偽技術的換臉影片,經方追查後才查出幕後主謀竟是百萬YouTuber 小玉。

檢警調查,小玉透過 AI Deepfake(換臉)技術,將女性名人的五官移植到不雅影片上,製作成另一段合成影片。小玉將影片上傳網路後,並制定會員制度,會員只要繳交數百元不等的費用,就可以加入私密聊天群組,線上瀏覽完整版的不雅片。小玉甚至會不定期舉辦活動,透過會員「票選」出某位知名網紅,再由小玉製作換臉影片販售,受害人數超過百人。

檢警調查,主嫌小玉與共犯莊炘睿利用人工智慧深偽技術(Deepfake)合成119名被害人臉部製成色情影片,自2020年7月起到2021年10月共牟利逾1300萬元,其中包括當時為無黨籍的高雄市議員黃捷、高嘉瑜與網紅藝人鄭家純等受害。

事件發生後,YouTube也緊急發布聲明,表示小玉違反YouTube創作者責任政策,已經無限期停止小玉頻道的營利資格。

百萬網紅小玉犯行爆發後,Youtuber緊急取消他的頻道。翻攝畫面

對於小玉犯行,去年3越一審時,有21名受害者附帶要求民事賠償,其中黃捷及另名空服員獲判賠100萬元,網紅奎丁獲判賠50萬元,1名外拍模特兒獲判賠60萬元,還有數名女網紅或YouTuber獲判賠新台幣5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

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指出,現今網路影像流通無遠弗屆、難以完全消除,朱玉宸、莊炘睿侵害的法益,難以完全回復原狀,且本案遭查獲影片數量龐大,獲利千萬非微,原審量刑過輕,難謂罪刑相當,應撤銷改判。

二審合議庭指出,審酌朱玉宸、莊炘睿利用被害人身為公眾人物的名氣,濫用換臉軟體,將被害人的面部特徵合成於猥褻影片上,上傳供付費者觀覽,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嚴重侵害人性尊嚴及名譽,造成被害人精神損害。

二審審酌,朱玉宸為主謀,就被害人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的83罪,分別量處7月徒刑,另未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的36罪,則分別判處6月徒刑,且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刑為1年8月。

共犯莊炘睿同罪,就被害人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的83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5月,未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的36罪,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

案經朱玉宸、莊炘睿、檢察官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無違誤,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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