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版】
車輛衝撞工地50公尺釀1傷 花蓮警酒駕記大過調職
【朱品諭/高雄美濃四縣腔】鳳林分局36歲翁姓員警15日晚休假期間與友人聚餐飲酒,返家途中酒駕衝進工地推撞50公尺才停,造成1工人受傷;翁員一度謊稱是妻子開車,經目擊證人指認及警方勸說,才落淚坦承酒駕,遭記大過調職。翁姓員警休假期間跟友人聚餐,席間有飲酒,原本讓沒喝酒的妻子代駕,但返家途中夫妻起爭執,妻子負氣下車走路,翁男接手開車。
翁男開車行經吉安鄉吉安路及福昌路口,不慎闖入路旁排水工程工地,撞倒工地設施,推撞50公尺才停下,有工人因此遭劃傷腿部,幸無大礙。翁男擔心酒駕被懲處,現場一度否認開車,稱是妻子駕駛,因有目擊者指認,員警現場對翁男及妻子酒測,翁男酒測值0.7,翁男自知難逃罪責,才坦承酒駕,懊悔不已、當場落淚。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經查證翁員酒後駕車,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依規定從嚴究責,記一大過處分、年終考績丙等及調離現職等重懲。
搭酒駕機車被攔查 台東男沒喝酒連坐罰1萬2千元
台東68歲郭姓男子因乘坐酒駕友人機車被攔查,友人酒測超標遭罰,郭男則因未勸導酒駕行為,遭連坐罰處新台幣1萬2千元罰鍰,郭男直到執行署登門催繳後才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雖郭男沒喝酒,但未勸導友人不要酒後騎車,還共乘上路,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萬2000元罰鍰,因欠繳罰款遭移送強制執行,郭男日前到分署繳清。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等情形者,18歲以上酒駕同行者須連坐處分,可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呼籲,為預防酒駕,現行法規對酒駕同車乘客採取連坐罰,除了不要酒後上路外,也務必勸阻親友不要酒駕,以免一同挨罰。
【客文版】
車仔撞工地造成1個人著傷 花蓮警察啉酒駛車仔記大過調職
鳳林分局一個36歲个警察15號暗晡放尞期間撖朋友食飯啉酒,歸屋家个時節因為啉酒駛車撞入工地50公尺正恬下來,造成1個工人著傷;這警察一開始講係厥姐仔駛个,經過路人指認還有警方勸佢,正跌目汁承認酒駕,本生愛分無啉酒个姐仔駛,但係路項吵事,厥姐仔譴吔下車用行个,佢正接等駛。
車仔行過吉安鄉吉安路撖福昌路口,毋知頭駛到路脣个排水工程工地,撞倒工地設施,有一個工人著傷,好得無生命危險。這警察酒測0.7,佢知走毋核吔,正承認酒駕,嶄蠻後悔。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經過查證,這警察啉酒駛車仔,會照公共危險罪名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照規定記一大過、年終考績丙等撖調職這兜處罰。
分啉酒个朋友載 台東一個細倈仔無啉酒相同分人罰1萬2千銀
台東一個68歲个細倈仔因為坐吔啉酒个朋友騎吔引擎分警察扭著,朋友酒測超標分人罰,這細倈仔因為無勸厥朋友莫酒駕,連同處罰1萬2千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晡日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雖然這個細倈仔無啉酒,但係無勸厥朋友莫酒駕,還分朋友載,分法務部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吔萬二銀。
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駕駛敨氣个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抑係血裡背个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18歲以上坐有食酒个人駛个車仔抑係騎个引擎會連同處罰,愛罰六千到萬五。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呼籲,為著預防酒駕,這下个法規對酒駕共一台車个人採取連同處罰,除了毋好啉酒駛車以外,乜一定愛勸身邊个人毋好酒駕。
|網路收聽|
▹講客廣播電臺官網|https://pse.is/R8RU8
▹講客廣播電臺APP|
(Android連結:https://reurl.cc/8GWlXd)
(IOS連結:https://reurl.cc/O1pb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