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新聞/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法委員任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檢方歷時8個多月偵查,今(14)日對助理費及背信案偵查終結,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將高虹安及其助理共5人起訴,背信案獲不起訴。高虹安在遭檢方起訴後,也隨即在臉書粉絲專頁上開直播澄清,表示沒有貪污的必要,更喊冤遭檢方起訴是否為「政治的考量」,未來將在法院向法官說請清楚,盼法院能還給我與助理一個公道。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不使用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其權勢下的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編列「人事費」,流用於立委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犯罪所得新台幣46萬30元。
檢方也調查發現,總計詐得46萬30元,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項目,包括原應由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的餐飲、禮品、與交通費,檢方也列舉出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甚至個人物品,雙眼皮貼、衛生棉、等個人之支出,認定「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
此外,檢方也表示,高虹安犯後態度不佳,卸責助理,「建請法院妥適之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包括原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王郁文、陳昱愷等人也被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則獲不起訴處分。
在檢方起訴後,高虹安也立即在臉書粉絲專頁上直播,回應遭起訴一事,她表示辦公室助理都有實際工作,並非人頭,許多個人費用都是代墊,並沒有貪污的必要,甚至喊冤這種起訴「是否為政治的考量?」,她也指出未來會把新竹市政做好,要市民放心不會影響到市政運作。
依據〈地方自制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即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新竹縣政府民政處也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指出,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將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
另外資策會認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因職務所取得的研發成果,專利申請人卻不是資策會,資策會向北檢提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背信罪。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