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經過1159天漫長的役期,COVID-19輕症強制隔離將走入歷史,行政院長陳建仁9日在行政院會拍板放寬確診者隔離措施,3月20日起將從「5+N」改為「0+N」,同時修正通報條件,輕症將免通報、免隔離。指揮中心也宣布,自3月20日起取消輕症隔離等7項防疫措施,維持4項醫療相關政策,調整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適用對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昨在疫情記者會中宣布,如疫情穩定,自3月20日起輕症免通報、免隔離,由5+n改0+n,取消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說明,n為10天,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發病/採檢陽性滿10天,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具重症風險因子者儘速就醫,及時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0+n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指引性質,無罰則。

羅一鈞也說明說明0+n各類對象適用假別,共分5大類,其中軍職人員適用假別為病假(無不利處分);公務人員適用假別為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以及居家辦公。

教師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其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至於學生適用假別為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勞工的適用假別為普通傷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此外,羅一鈞指出,在請假依據上,建議認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請假相關作業細節,依目的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至於中重症通報部分,羅一鈞表示,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COVID-19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COVID-19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根據指揮中心規劃,將取消「輕症強制隔離」「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居家照護對象)開立」「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0+7)」「輕症通報、提供確診數位證明」「確診者簡訊、自主疫調回報」「居家照護遠距諮詢」「確診死亡個案遺體儘速火化」等7項。

至於醫療端經醫師評估及符合病例定義者,仍維持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公費清冠一號、住院需採適當防護措施、住院者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