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具百年歷史的桃園市「燃藜第紅樓」在228連假期間遭持分地主拆除後,桃園市文化局今日邀集文資委員赴現場會勘,近20名持分地主到場出席,但因地主們持分大小不一,對於市府列「暫定古蹟」看法分歧。其中,紅樓建築本體的所有權人僅一人,他對財產被列為「暫定古蹟」相當不滿;但其他持分的宗族則認為,若市府能適度補償,對保留祖先的建築樂觀其成。
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的「燃藜第紅樓」建於1910年,至今已有113年歷史,因日前傳出可能遭地主拆除,桃園市文化局於2月17日緊急將「燃藜第紅樓」公告為桃園市暫定古蹟,但不料仍在連假期間遭惡意拆除,桃園市府將一名劉姓地主及吳姓怪手司機送辦後,於今日緊急邀集文資委員會勘。
據了解,燃藜第三合院與紅樓為劉氏家族所有,暫定古蹟範圍為中壢區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1467、1468地號共兩筆土地上建物及附屬設施,其中紅樓主要座落1468地號,部分跨越1467地號,燃藜第三合院則坐落在1467地號。兩地號土地共有847坪,但持分者卻高達148人。
其中紅樓建築本體的所有權人只有1人,該地主的土地持分有347坪,該地主認為政府突然公告他的財產為暫定古蹟,非常不合理,認為市府應以市價向他購買。
但也有宗族代表指出,若市府真的要列入歷史建築或古蹟,也希望市府單位能給予地主適度補償,讓祖先留下來的建築得以保存。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董俊仁指出,文資委員今日主要針對紅樓與燃藜第文化資產價值進行勘查,後續程序最遲要在1年以內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