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會旗下公共服務部新媒體組組長
以下是我們的徵才條件表:

條件
項目
徵      才      條      件
單       位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職       稱 公共服務部新媒體組組長
員       額 1
性       別 不    拘
工 作 地 點 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
資 格 條 件 一、 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傳播相關科系畢業。
二、 嫻熟新媒體,熟悉影像製作,知曉各式平台內容需求,具備視覺美感及創意思維,對客家、文化,媒體製作充滿創意與熱情。
三、 諳客語,具備圖文製作或電腦繪圖能力,熟悉Photoshop、Adobe AI平面設計系列軟體。
四、 具影像拍攝製作能力,影片剪輯、後期製作與設計師合作經驗。
五、 熟悉社群平台影片製作,可掌握觀眾取向並做靈活剪輯。
六、 具時事議題敏感度為佳,並具文字撰寫企畫能力。
七、 5年以上相關實務工作經驗。
八、 具責任感及良好溝通能力,可跨部門協調與合作。
九、  請於遞送應徵資料,隨同檢附相關新媒體作品。
工 作 項 目 一、 綜觀本基金會需求,做新媒體規劃。
二、 發想各類型影片,各式影片製作,活動或節目直播。
三、 基金會與講客廣播電臺節目之行銷或活動規劃。
四、 官方網站與粉絲專頁規劃與經營。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 絡 方 式 一、 僱用報酬:面議。
二、 請檢齊履歷表、自傳(須含對新媒體相關工作之規劃,並請先瀏覽與本基金會相關之網站、社群平台等內容)最高學歷證書、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及相關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1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本基金會(地址: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洪小姐收)。
三、 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 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
六、 備用1名,期限3個月。(逾期作廢)
七、 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八、 聯絡電話:(03)287-3066轉128施小姐。